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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诗风呈现冷艳奇通化:对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实现"全覆盖"|非法占有|公安机关|吉林

  吉林通化基层院对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实现“全覆盖” 

  正义网讯(通讯员王雪 黄珊)近日,得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山下派出所对张某涉嫌诈骗一案立案后,在其提请批捕之前,驻所检察官建议继续固定钱款去向,以进一步证明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派出所采纳了此建议,该案证据补充后,两天即完成批捕程序。这是通化市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2月初,通化市检察院将该市东昌区检察院和二道江区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在吉林省内率先试行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或设立检察工作室。该院会同公安机关,分别在东昌区公安分局设立检察工作室,在二道江区山下派出所派驻检察官。两个试点检察院分别与公安机关联合会签了《关于设立检察工作室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在公安派出所开展同步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并出台了相关配套规定。驻所检察官或检察工作室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工作原则,明确监督范围、监督重点,与公安机关共同提高办案质量。 

  3月中旬,通化地区其他5个市、县相继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或设立检察工作室,至此,通化市所有基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实行了派驻检察。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二道江区山下派出所驻所检察官监督该所受理刑事案件16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7件。 

  通过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和设立检察工作室,通化市检察机关将监督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全程动态监督,从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监督,对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