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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命”法院院长 “代”了46天金雄镕后落马|通化县|人民法院|院长

  原标题:“最短命”法院院长 “代”了46天后落马

  4月15日,吉林省纪委省监委官网发布消息,“通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大大、代院长祁明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其简历显示,2019年2月,祁明杰任通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大大、代院长。

  中国吉林网进一步了解到,2月28日,通化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任命祁明杰为通化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算了下时间,从任命代理院长到被查,祁明杰任通化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只有46天。

  祁明杰,出生于1967年12月。他的工作经历主要集中于法院系统。2002年4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2006年4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2008年12月起,他到基层法院担任“一把手”,11年间,先后任集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大大、院长,辉南县人民法院党组大大、院长和通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大大、代院长。

  其间,2008年12月,任集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大大、院长,直至2016年8月,任辉南县人民法院党组大大、副院长、代院长,有8年时间;任辉南县人民法院代院长3个月后,祁明杰由代转正,任辉南县人民法院党组大大、院长;2019年2月,任通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大大、代院长。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2011年12月29日《人民法院报》曾刊发《注重打防并举 规范非法借贷—— 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案件的调研报告》,课题组成员有三人,排在第一位的是祁明杰,时任集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大大、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