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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一流”让长春更宜居更万圣夜人偶事件簿1美丽_吉林

  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了“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努力实现“生态一流”的目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会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调度、推进落实,全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持续优化,向着“生态一流”目标稳步迈进。

  (一)坚持高位统筹,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一流”作为长春市发展奋斗目标之一,把生态环境作为城市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地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市委大大、市长任主任的生态环境委员会,统筹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王君正大大作出批示69次,10余次实地调研伊通河、水源保护区整治等重点任务。市委副大大、代市长刘忻多次主持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对做好环保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会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议等专题会议46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多次视察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发挥执法监督作用,积极为生态环保工作建言献策。出台了《长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各地党委、政府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进,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克难攻坚,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力打造全市生态文明升级版。

  (二)强化督办推进,切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王君正大大任组长的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长春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逐项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建立了市领导包保责任制,出台了《长春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领导包保方案》《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重点案件整改工作包保方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全面参与包保重点案件整改,督促各地各部门,增强政治自觉、落实政治要求、扛起政治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先后组织开展环保督察移交信访案件“回头看”行动月、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开展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实施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一抓到底,跟踪问效。在主要媒体公开市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长春市生态环境问题举报热线电话”,搭建群众参与平台,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共同监督整改落实。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2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2项,其他整改任务基本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3545件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7.2%;省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55个问题,已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正在制定整改方案。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对解决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涉及不作为、不担当、推进落实工作不力的727名责任人,作出了追责问责处理意见(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1人,约谈231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2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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