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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不缴住房公积金单位被曝弗鲁斯西奥光:15日内不办将重罚_吉林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列单位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8年4月25日公告催缴后,仍逾期、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已纳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

  请以下单位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所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理建户、缴存相关事宜。

  逾期仍不办理的,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理。

  同时,依据《长春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办法》、《长春市自然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规定,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实行联合惩戒。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

  (2018年第一期)

  1、长春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六。一”幼儿园

  3、吉林省丽庭培训有限公司

  4、吉林省长春市路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5、吉林正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吉林天实水电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7、吉林茂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长春市新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9、长春永固汽车车桥有限公司

  10、长春市一汽富奥工贸有限公司

  11、长春市时代佳音外国语培训学校

  12、长春隆升恒泰经贸有限公司

  业务办理联系电话: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归集(稽查)处 89216931

  高新分中心89216983

  绿园分中心85763139

  经开分中心84641746

  朝阳分中心88986591

  南关分中心89573210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9日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