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生活网-432132资讯信息网

松原宁江区通报2起环保领域典型案件祭天化颜歌_吉林

  近日,宁江区纪委区监委通报2起环保领域典型案件,这2起典型案件是:

  1、伯都乡溪浪河村原村委会主任喻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2011年8月,伯都乡溪浪河村村委会主任喻丹擅自占用伯都乡溪浪河村集体土地建造住宅自用,破坏耕地1454.4平方米。喻丹在收到相关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拒绝执行,未拆除违建住宅及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宁江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启动村委会罢免程序。后喻丹请辞村委会主任职务。

  2、新城乡林业站站长王威未正确履职致使新城乡集体林地遭到破坏问题。新城乡晨光村村民刘某某圈占本村集体林地约2000平方米,用于修建房屋及围墙,并在所圈占的林地内养羊。2018年4月至7月,新城乡林业站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宁江区纪委给予王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案例进一步暴露出宁江区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政治意识淡泊,法制观念薄弱,环保理念缺失等问题。尤其是伯都乡溪浪河村村委会主任喻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基层干部,竟然无视党纪国法,收到行政处罚书7年,而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导致国家土地长期流失,性质十分恶劣,影响非常之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予以严惩。宁江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做生态环境的坚强捍卫者。同时,上述案件也反映出个别部门(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重视不够、监管缺位、履职不力,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等问题。

  通报要求,宁江区各级党组织以案为戒,及时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深入反思剖析,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积极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雷厉风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积极作为,动真碰硬,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要一抓到底,坚决整改到位,打通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环境问题突出、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环境问题整改不力、进度迟缓、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并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强化震慑警示,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宁江区纪委区监委)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