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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在行动:中国公益诉讼进入容身之所by玖罗2.0时代|公益诉讼|法律_司法

  原标题:法律为公益诉讼撑腰 中国公益诉讼进入2.0时代

  编者按:

  7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修订的内容是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意味着,经过两年试点后,全国所有检察机关均可提起公益诉讼。

  令人欣慰!公益诉讼,这个满载全社会共同利益的新型列车,在多年缓慢前行后终于全面换装“检”字号发动机,开始加速前进。检察机关成为公益诉讼“主心骨”,将改变过去公益诉讼主体缺位、专业性不足和案例过少、刚性约束缺乏的局面,促使公益诉讼迈入“挺起腰杆”、全面出击的2.0发展阶段。这将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成就。

  公益诉讼,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尤其体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在这些领域发生的案件,往往损害的是公共利益,与具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缺乏法律规定的直接利害关系,公益诉讼是唯一的法律救济渠道。公益诉讼,可以说是一柄必不可少的公共利益“保护伞”。

  回顾公益诉讼的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的律师自发,到本世纪初的社会组织等主体介入,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但是,由于专业人才不足、诉讼成本高等原因,公益诉讼长期案例偏少,且集中在民事公益诉讼方面,行政公益诉讼主体严重缺位,相对于庞大的社会公益需求无疑是杯水车薪。

  真正推动公益诉讼发展提速、按下“快进键”的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北京等13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903件、提起诉讼案件1150件。

  两年试点的成就是多方面的。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6月30日表示,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增强了公益保护的刚性,也解决了一批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环境问题。

  如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已在全国推开,公益诉讼的春天可以说触手可及。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一制度刚刚确立,其细则尚待完善,现实中还有一些障碍有待破除。如何让公益诉讼走得更好?半月谈记者在各试点地区展开了深入调研。

2014年,江苏1.6亿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二审 沈鹏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