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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的名义守护诗风呈冷艳奇险孩子的成长|检察官|辽源市|未成年人

  9月14日,辽源地区候选人推介会在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隆重推介辽源地区一名候选人。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大大、检察长刘吉山对候选人赵珍妮给予高度赞扬。辽源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赵威表示,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让人民群众感知检察工作成效,将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对激励和引领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实现辽源市检察工作“站排头、争一流”意义重大。

  赵珍妮出生于1985年。2009年,这个80后女孩通过全省检察系统招干考试,被录用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在历任大大员、助检员、检察员、未检科副科长等职务后,2015年7月被任命为主任检察官,2016年4月至今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她把办好每一件未成年人刑事案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犯罪

  2013年从事未检工作以来,赵珍妮先后制定完善了未检案件操作程序、周末办案、亲情会见及“三查五听”办案法等数十种制度措施。建立起了未检多功能宣教室、心理疏导室。她以“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理念,严格把握“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从而提高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不捕不诉率,取得了连续五年“零错案、零投诉、零申诉和零上访”的良好办案效果。

  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预防犯罪工作中,她针对判缓和不捕不诉涉罪少年上升导致二次犯罪增多的实际,创造性地将“训诫会+心理咨询师疏导”运用到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上,使近10名涉罪未成年人从中受益并顺利回归社会。

  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既有效遏制了重新犯罪,同时也减少了办案的负面效应。通过她积极协调沟通,先后在辽源市和西安区建起了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安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阳光心理关爱基地”等三个基地。

联合社会力量引导未成年人走出困境

  在未检案件办理上,赵珍妮心思细腻,敢于担当。2016年年初,在外打工的小涛(化名)回乡探亲时,帮同学“出头”致人轻伤。小涛作案时17周岁,已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请逮捕。赵珍妮详细审查讯问得知,小涛家境困难,为减轻父母负担过早进入社会,因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道路。

  赵珍妮通过分析权衡,促成小涛的父母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依据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果断作出了不予批捕建议。为了帮助小涛摆脱犯罪阴影,她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涛进行了心理疏导。目前小涛在一家企业找到了工作,他父亲说,孩子从没像现在这样听话过。

  在赵珍妮的案件总结记录上写道:“对未成年人的帮教,远不止做一个决定那么简单。只有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始终让他们体会到被尊重、被关爱、被相信,迷茫中给他们一个指引,帮助他们独立地在社会上生活,才是我们最终努力的方向和需要达到的目标”。

  新文化记者 王玥涵

   职务: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主任检察官、未检办主任

   人物一句话:我要让正在茁壮成长的孩子最大限度避免不法侵害,让走上歧途的孩子回归正路。

   家人评价:我们都支持她,因为这是她热爱的工作。

   同事及领导评价:她工作细腻,责任心强,把关心爱护下一代成长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是一名知群众安危冷暖、最接地气的好检察官。

   推荐理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赵珍妮先后被评为“西安区巾帼建功标兵”、“辽源市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吉林省检察业务尖子”、“吉林省优秀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