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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整蛊白领先生波动公告|紫鑫药业_财经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于2019年4月3日、4月4日、4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9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就公司近期发布的《关于签订工业大麻合作研究协议的公告》事项发出的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02号《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2019年4月2日,公司对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公开披露。经自查,公司关于工业大麻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19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全年营业总收入(未审数)1,426,961,850.7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审数)280,734,317.1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4.4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不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19年2月2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的通知,康平公司与柳河县峰岭大健康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尚未完成出资资产的评估工作,因此无法及时履行《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中约定的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完成资产注入”的实缴出资义务。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签署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约定“项目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完成资产注入”的实缴出资期限再往后顺延三个月,即出资各方需自2018年11月9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资产注入。

  截至本公告日,该股权转让事项正在推进,以双方共同认定的基期日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但康平公司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99.99%,能否按照协议的约定顺利解除过户障碍并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不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5、2019年1月25日,公司收到康平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先生发来的函告,因前期股价出现非理性波动,康平公司与仲维光先生质押的公司股票部分已触及平仓线,相关质权人可能对康平公司与仲维光先生已触及平仓线的部分股票进行平仓处理。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康平公司与仲维光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可能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422,79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截止本公告日,除康平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五矿证券有限公司通过交易系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处置1,018,793股之外,康平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再无减持公司的股份,同时康平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履约保障比例已均在预警线及平仓线之上,但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情况所涉及的股份数量、时间尚未完成。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6、2019年1月9日,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为合同的甲方)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荷兰全资子公司Fytagoras B.V.(为合同的乙方)共同签订了《工业大麻合作研究协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友好协商正式建立合作研发关系,开展工业大麻的研发工作,并计划以完成大麻品种的CBD含量达10%以上为工作目标。后续,双方将组建合作研发机构,以吉林省麻类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对工业大麻品种进行选育、生产技术、产品加工、生物活性成分提取技术等进行研发。截止目前Fytagoras公司经过试验筛查,已经遴选出THC含量低于0.3%、CBD含量达10%以上大麻种子(该试验数据目前仅限于荷兰地区,由于尚未提交将国外大麻种子引入国内的申请,因此尚未在我国境内展开试验。)并已向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提交了关于工业大麻合作项目清单。

  该项目目前仅为初步合作阶段,吉林省尚未获得工业大麻合法种植的许可且获得合法化种植许可的时间尚未确定;Fytagoras公司虽已遴选出合作大麻种子,但吉林省农科院确认使用尚存在不确定性;Fytagoras公司虽然拥有多样成熟的大麻种子,但尚未提交将国外大麻种子引入国内的申请,Fytagoras公司拥有的大麻种子引进国内能否获得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合同内容的可能性;双方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法律风险、研发风险、操作风险及双方不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风险;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签订工业大麻合作研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

  7、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