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
清单(省级)(第二批)的通告
吉政明电〔2018〕15号
为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让服务零距离、服务高质量、服务更高效,省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省级)》(第二批),共涉及42个部门333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承诺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确保实现“只跑一次”。
凡是清单内事项,群众和企业办事无法实现“只跑一次”的,可拨打监督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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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