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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股份(002009)_公司公告_天奇股份:变异怪婴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财经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白开军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8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黄斌、费新毅、刘显明、HUA RUN JIE、沈保卫、张宇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叶小杰、马元兴、陈玉敏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叶小杰、马元兴均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玉敏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周二)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9)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斌,男,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国际金融专业。

自2007年起加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现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黄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为父子关系。黄斌先生于公司5%以上大股东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除上述关系外,黄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黄斌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经核实,黄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费新毅,女,1973年出生,南京大学毕业。 2000年起加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2000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费新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费新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费新毅女士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经核实,费新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显明,男,汉族,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业经济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曾任华电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华电分布式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电通用

轻型燃机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天奇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曾获“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中国分布式能源十年杰出贡献人物”等奖项。

截至本公告日,刘显明先生持有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013%。刘显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刘显明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经核实,刘显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HUA RUN JIE,男,1976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房产管理与金融双学士学位。自2005年起加入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于公司投资部、销售部。自2012年7月起,任江苏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物流自动化装备业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HUA RUN JIE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HUA RUN JIE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HUA RUN JIE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

5、沈保卫,男,1965年出生。1987年7月毕业于江苏工学院工业会计专业,会计师,已获得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及美国南哥伦比亚大学MBA学位。曾任开封联合收割机厂财务处长,郑州开元(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无锡华源凯马机械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无锡开普动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兼长春一汽天奇工艺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1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沈保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保卫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沈保卫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经核实,沈保卫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张宇星,男,1976年出生。经济管理学士学位,经济师。曾任浦发银行无锡宜兴支行行长、浦发银行常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自2016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投资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宇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宇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宇星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经核实,张宇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小杰,男,1986年出生。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第七期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2017年11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财务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叶小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叶小杰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经核实,叶小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马元兴,男,1958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教授,中国会计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自1980年起在无锡商业学校任教,先后任会计学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处处长及副校长。2002年至2017年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任副院长、党委副大大。2008年12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8年9月至2014年5月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马元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马元兴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经核实,马元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陈玉敏,女,1980年出生,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7年8月至2009年3月于北京昌明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9年3月至2011年8月于北京开普思高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任法务经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于翼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任中国区法律顾问;

2014年6月至今,于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法律顾问。陈玉敏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玉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玉敏女士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经核实,陈玉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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