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日前,我省公布关于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吉黑界)段收费标准,其中规定了按车型计费和货车按重量计费两种收费标准。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辉南至白山
高速公路、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
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
(吉黑界)段收费标准的批复
吉政函〔2018〕63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关于批复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吉黑界)段收费标准的请示》(吉交联发〔2018〕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吉黑界)段,按照现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见附件)执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缴入省财政专户。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